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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泰州市国税稽查部门在查处从事建筑装潢材料、医药医用器材经营的纳税企业时,发现为数不少的企业通过开具“阴阳”票、销毁发票存根、故意不填开真实的客户名称等手段,大肆偷逃税款,如最近笔者查实的某企业2005年6-10月偷税近14万元,在检查05年6月以前的发票存根时,该企业自称已销毁,由于稽查定案须重证据,所以难以核实05年6月份以前的发票开具真实情况,只得对其擅自损毁发票的行为作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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