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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源:目前,房地产及建筑税收已经成为北京最重要的税收来源。据统计,2005年北京市的营业税增量中,几乎一半来自房地产业以及建筑安装业。(6月11日《经济观察报》)。 北京市朝阳区一位官员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朝阳区内创造的400亿元税收,本级财政只能拿到84.5亿元,而这其中又有一多半要用于改善居民基本生活”。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改善居民基本生活,符合财税用于公共事务的特性,地方政府予以坚持理所应当。但是问题在于,“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改善居民基本生活”,能成为通过拉高房价以维持税收增长的理由吗?如果一方面收上来的税大部分用于改善百姓生活,另一方面百姓实际生活质量又因高房价受到严重损害,这样的税收高增长又有何实际意义可言?对于百姓生活质量与政府履行服务百姓的职责来说,这难道不是一种相互抵消性质的零和博弈吗? 除此之外,房价过高所导致的生产成本高涨,也将继续导致诸多企业不敢进驻,甚至已经进驻的企业也可能因此而迁出;房价过高也将许多人才阻挡在城市的门外,严重削弱当地对于人才的吸附能力;房价过高还会导致人们为购房而过度储蓄,从而减少消费与对实业的投入,损毁地方经济发展的根基。所以,就高房价对于地方发展的潜在损害而言,倚靠拉高房价增加税收,纯粹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负和博弈。 另外,倚靠拉高房价维持财税增长,一旦遭逢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地方财政收入就要出现巨大缺口,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必将乏力。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为维持短期税收增长而助力房价上涨,造成房地产市场蕴蓄巨大泡沫,那么当房产泡沫破裂之时,也即当地经济开始衰退之日。从这个意义上说,倚靠拉高房价增加税收无异于是饮鸩止渴。 所以,地方政府不但不应助力房价上涨,而且应通过协助中央调控降低房价,以吸引更多的企业与人才,扩大百姓消费,让他们有余力兴办实业,并通过出台各类优惠政策,包括帮助民营企业与个体经济申领贷款,来发展、壮大民营事业。如此,地方经济与社会才能走上一条可持续性的健康发展之路。(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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