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7月25日,全誉公司因涉嫌逃避2005年7月核定征收的应纳增值税款3.6万元,被当地国税分局责令限期在2005年7月31日之前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当地国税分局发现全誉公司有明显的转移商品迹象,遂要求全誉公司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于是,全誉公司与科宏公司经过协商并经国税分局的同意,由科宏公司为全誉公司提供纳税保证,保证全誉公司在2005年8月10日前缴纳2005年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款3.6万 ......
信息提示
·如果您是普通会员以上级别,您在首页登陆后即可方便地浏览、复制本文;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成为会员,请您首先注册会员并登陆后浏览;
·点击这里查看注册帮助信息!
·如需更多相关资料,您可利用首页的资料搜索功能;
|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