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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某县地税局在税收检查中,发现县供电公司累计拖欠企业所得税165万元,便多次电话通知供电公司缴纳所欠税款,但供电公司以资金紧张等为由拖欠税款。为此,县地税局改用正式文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送达供电公司,迫于税务机关压力,供电公司分两次缴纳了35.06万元,其余130万元税款仍然以各种理由拖欠。12月2日县地税局在银行的配合下,冻结了供电公司4个存款账户。随后,县地税局又向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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