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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华代表机构又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按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包括华侨、港澳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对该机构纳税情况的稽查应以我国税法及我国政府同该外国政府缔结的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并结合外国公司在华机构的业务活动特点进行。 一、外国公司在华代表机构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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