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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某信用社,在涉及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问题上,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将支付的利息伪装成股息,并长期滞留代扣的税款,结果被国税部门发现并查处,补缴税款1098683.23元,被处罚款1098683.23元。 原来,该单位吸收内部职工股39661863元,吸收社会公共股58843403.76元。该信用社在对这些股金的日常管理上,执行的是入股个人既不拥有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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