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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日,大林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叶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兴发公司,取得收入600万元,该项股权的计税成本为350万元。股权转让时,三叶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00万元,其中税后留存收益700万元。大林公司和三叶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均为3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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