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企业想对业务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客户发放代金券。在下次客户使用代金券时,财务是仅就收到的现金部分给客户开具发票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还是应仅就收到的现金部分给客户开具发票,但按照收到的现金和代金券的合计金额合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 从代金券的性质上看,该代金券实际是对在公司订购业务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客户给予的商业折扣,因此客户在使用代金券时,企业应作为折扣处理。 ......
信息提示
·如果您是普通会员以上级别,您在首页登陆后即可方便地浏览、复制本文;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成为会员,请您首先注册会员并登陆后浏览;
·点击这里查看注册帮助信息!
·如需更多相关资料,您可利用首页的资料搜索功能;
|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