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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加大处置力度,《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规定,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其通过出让形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一年未进行商品房开工建设而被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责令缴纳了30万元的土地闲置费。最近,该纳税人在办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提出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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