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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鉴证准则》和《注册会计师鉴证准则》都对证据的取得、评价、运用等作出了规定,由于取得证据的主要来源都是会计核算资料,为此有人认为,可以运用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程序办理注册税务师鉴证业务,甚至还有人主张完全照搬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似乎《注册税务师鉴证准则》没有必要对证据的鉴证程序和工作底稿的编制作出具体规定。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本文将详细论述两个准则关于证据的差异。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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