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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寿保险公司2006年营销业务收入15000万元,而全年发生的佣金支出为3010万元,佣金比例达到20%以上,远远超过税法规定的佣金支出不得超过缴费期内营销业务收入5%的比例,未作纳税调整。企业解释,其单个险种在缴费期内总的佣金支出比例都控制在限额之内,由于所支付的佣金大部分发生在缴费期的前期(第1~5年),故佣金的比例较高。企业看似合理解释的背后是对税法的片面理解,实际上企业是想利用财务会计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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