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来源
浦口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06年11月中旬收到一份由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国家税务局寄来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协查回复函,在协查回复当中,天桥国税局证实由我局发出的南京某粉末公司接受的济南天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具的17份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协查结果均为“查无此票”,涉及抵扣税款近17万元。由于数额较大,并且涉及到最近出问题较多的“四小票”,这份协查回函受到了稽查局领导的高度重 ......
信息提示
·如果您是普通会员以上级别,您在首页登陆后即可方便地浏览、复制本文;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成为会员,请您首先注册会员并登陆后浏览;
·点击这里查看注册帮助信息!
·如需更多相关资料,您可利用首页的资料搜索功能;
|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