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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论文|中国商业银行制度综合化的动因及模式选择
作者:韩冰   加入日期:2007-12-4  新知税收网

    综合银行制度是商业银行突破分业银行制度规定的业务界限或超越传统业务范围在金融领域进行经营活动的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的总称。综合银行制度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商业银行本身在自主性业务创新活动中形成的规则和业务惯例,其中既有正式的制度规则,又有非正式的制度规则,是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的需要在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改变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时绕过现有的制度约束而形成的。另一类是由政府颁布放松金融管制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实施的正式制度安排。我国目前是分业银行制度,但是商业银行制度综合化的趋势已逐步显现。
  中国商业银行制度综合化的动因分析
  我国的金融和经济环境中已产生促使银行制度综合化的因素,这些因素成为中国商业银行制度综合化的动因。
  商业银行在资产和金融服务多样化方面存在较大利润空间。在银行制度结构中,综合银行制度的效率带来的收益对商业银行产生诱致性动力。在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制度结构下,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仍以贷款为主,中间业务收益很低,利息收益仍是银行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但是,利率自由化使法定的政策性利差收益不再存在,银行间的竞争不断加剧。银行在资产和金融服务多样化方面存在较大利润空间,是银行为争夺新的利润来源、重新分割利润空间而展开竞争的焦点。
  居民和企业丰富的金融服务需求,使商业银行面对多样化的市场。中国在20世纪 80年代以来的金融深化过程中,居民的金融资产不但总量增加,而且资产需求也日益多样化,从过去单一的存款向债券、股票、保险等多种类资产转化。居民的消费贷款已涉及住房、汽车、助学、装修、家庭式企业的设备购置、旅游以及各种抵押贷款等。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在多样化,从单纯的银行借款,转向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以及通过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资产组合和理财活动。目前银行在这方面所能提供的服务尚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和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随着经济金融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面临银行制度变革的外在压力。中国银行业已进入了全面开放的时期。金融开放不仅指国内市场的对外开放,也是指各个被隔离的市场相互开放,例如资金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间流动,人才在内外金融机构间流动,产权在各种投资主体间流动等。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也就是对现有银行制度进行变革,使银行制度国际化、自由化、综合化的过程。
  中国商业银行制度综合化的模式选择
  在银行制度综合化发展进程中,各个国家都是根据本国的监管条件、人才条件和银行自身经营水平等条件,而选择相应的综合化银行制度模式的。
  从组织形态和资本结构来看,各国实行商业银行制度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全能商业银行模式,即商业银行本身直接开展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等,如德国、瑞士的商业银行:另一种是控股公司方式,一家控股公司下设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不同的金融机构联合组成综合性的企业集团。控股公司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的综合银行制度主要采用控股公司的组织模式。
  全能银行模式在对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面具有较高的效率,各种服务的连续性和衔接程度较好,应该说是最充分的综合化银行模式。但这种模式对人才的业务能力要求很高,银行要有大批的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这种复合型人才队伍需要在长期的综合化经营环境下锻炼成长起来,需要经过长期的综合化的业务经营实践来积累。
  控股公司模式是在企业集团内部专业化经营的基础上形成集团整体上的综合经营效果,集团内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综合化的竞争优势。这种模式较适合银行和金融机构从分业银行制度下迅速向综合银行制度转变的情况。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可以利用现有的专业化条件,与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相结合,对某一特定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组合服务,形成综合化服务效果。
  中国的商业银行向综合银行制度转化,在目前实行分业银行制度和复合型金融人才短缺的条件下,比较适合采用企业集团模式,以资本融合为纽带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组合在一起,形成综合服务优势。我国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实际上已经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而存在,比如,光大、中信等集团公司下面设有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也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经批准投资设立了基金管理公司,经批准,银行还可以向更多种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下设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集团内部组织构架清晰,银行、证券、保险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法人机构,可以在集团内不同行业间设立防火墙,以利于风险隔离。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长足发展也为银行综合化经营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与基础。中资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保险资金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等,为商业银行开展与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相关的中间业务积累了经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商业银行已成功上市,其中,建行、交行 2005年还在境外成功上市,成为国际公众持股的银行。建行、中行、工行,交行以及十几家中小商业银行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了内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如果这些银行进行综合化经营,可以与其境外战略投资合作伙伴进行更深入的合作,进一步增强其竞争能力。
  但是企业集团模式只能解决银行制度综合化的形式问题,如果要充分发挥综合银行制度的效率优势,还必须取得银行产权制度市场化、以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取代行政干预、形成与综合银行制度相配套的法律制度环境等方面的支持。
  综合银行制度是要求商业银行的经营更贴近客户和市场需求的银行制度。从经营模式看,按照综合银行制度要求,我国银行业内部制度也面临着进一步调整。银行经营应按市场导向运作,并逐步形成新的内部组织制度框架。一是建立市场需求的调查和采集制度,使银行业务活动与市场的联系制度化。二是建立金融服务产品开发研制的激励机制,为银行源源不断地在负债、资产、中间业务方面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产品,为金融服务多元化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建立统一规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推广、营销制度,使金融服务标准化具备制度保证。四是建立客户管理制度,使银行客户按类别得到所需的差别服务。五是建立银行产品的售后服务制度,使银行的售后服务具有可靠的制度保障。六是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形成持久的内部激励机制,将银行和员工的利益驱动融合在一起。七是建立以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为目标的银行信息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八是强调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建立科学的、健康的“防火墙”制度。
  伴随着中国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的趋势,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也需适应银行综合化的要求,逐步采取单一的金融监管体制,由统一的机构来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业,以便于监管效率的提高,形成迅速、有效集中控制金融风险的体制。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曾有过中央银行统管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历史,应当说具有统一监管的经验。在若干年的分业银行制度下,各监管部门增强了监管能力,未来的组合将更会提高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控制风险、引导金融业发展的水平。
  商业银行制度模式的这些变化,不仅会产生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商业银行功能、商业银行内部运转机制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新的银行制度模式会促使我国的商业银行运转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在我国的银行制度中贯彻市场化的效率准则和激励机制,这也正是综合银行制度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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