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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受赠收入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 对于企业接受的各种形式捐赠的确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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