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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营业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作者:   加入日期:2004-10-27  新知税收网

     以发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征收营业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20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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